办理东莞户口迁移,你做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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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入户需要什么条件呢?
放宽房产认定及居住迁移办理条件
(一)东莞市户籍居民拥有居住地址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在登记中需为住宅类用途);
2.属工作单位安排、分配住房,且能提供工作单位房屋产权证明及同意安排(分配)居住证明;
3.属拆迁安置、征收补偿或农民公寓等房屋,且能提供本人与政府职能部门、村(社区)委员会签订协议等证明材料;
4.持有效居住权合同。
除情形一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外,非原籍居民购买农民安居房的,不予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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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原来旧政策的市内迁移政策对房产的认定较为单一,只认产权不认使用权,具体就是只认《房产证》《土地证》和《不动产权证》,而新政策在自有房产的认定范围上进行适度的放宽,除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情形外,还将工作单位安排、分配的住房,拆迁安置、征收补偿及农民公寓及居住权等房屋纳入到认定的范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将《民法典》实施后将要推出的居住权合同作为房产认定的依据之一(具体办理条件待居住权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进一步明确)。
在扩宽自有房产认定依据的同时,新政策也明确了除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情形外,非本村原籍居民即使拥有房子的使用权或居住权,也不能把户口迁到农民安居房内。
不要担心办理东莞户口迁移问题不好解决,接下来继续为你分享详细的相关信息,可以让你更简单的解决问题。
二、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迁入:只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注:如果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要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省直属企业员工指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不是这类人员的就只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2)配偶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如实的说,实践是知识的母亲,知识是生活的明灯,以上分享的办理东莞户口迁移信息,对你只是有指导作用,解决问题还必须依靠你的行动!
(3)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如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尽管你可能已经听说过办理东莞户口迁移的信息,但还有一些特别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接下来文章继续为你分享。
三、注意事项
1、在办理入户期间社保是不允许中断不允许更改公司!
2、在办理过程中,不能改变婚姻状况。
3、所有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一定要有原件!
4、提供虚假资料,直接拉黑名单
在你已经阅读了上面的文章后,你可能对办理东莞户口迁移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你知道,如果你不花时间阅读这些资料并运用到实际中去,那么你遇到的问题将很难解决,所以现在把你学到的知识运用起来,如果你发现它不能使你的问题变得更简单,你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中国人有一句老话:“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对于人们的实践是真理,对于认识论也是真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